
琶洲安置区回迁房工地,一幢六层的建筑就“钉”在工地中影响了工程进度。南方日报记者符超军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马喜生实习生/陈勉宏通讯员/海宣)近日,笔者从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了解到,海珠区琶洲安置区内两名“钉子户”诉求提高补偿数额一案二审败诉,若“钉子户”如期不搬迁,海珠区法院或将执行强拆。据了解,因两名“钉子户”不愿搬迁,或导致800多户居民没法及时回迁。
琶洲安置型新社区位于猎德大桥东侧,与珠江新城CBD和琶洲互联网创新聚集区相邻,曾被认为是广州新近最佳新社区。琶洲安置区由一系列居民楼和活动场所构成,共有住宅楼13幢,住房1644套,用于安置琶洲岛开发拆迁项目被征地的1644户住户,而因该小区仍有两户居民所在楼房未能拆除,导致该小区地下管道无法铺设,整个小区无法验收。
笔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2005年3月23日核发的《拆迁公告》中看到,琶洲岛开发拆迁项目从2008年6月由广州土地开发中心开始动迁,现已建成居住楼13幢及配套楼2幢,其中有5幢住宅楼已经入住了400多户住户,包括261户私人住户和100多户珠江啤酒、新厚德农工商公司的住户。另外,有800多户住户等待入住。
笔者在安置区看到,两名“钉子户”所在的楼房是两座由马赛克外墙搭建的六层高的旧式居民楼,位于安置区A1与D1两座安置房中间的区域,目前尚未拆除。两座旧式居民楼周边杂草丛生,现场堆积着大量生锈的施工用钢筋材料,楼房窗户破损,墙面斑驳。
贯通整个安置区的地下负一层建设,因为受到该两栋楼房阻碍,钢筋延伸到这两栋建筑外围就戛然而止,无法继续施工。由于两座旧楼房导致整个小区因地方空间未建成无法验收,已回迁的住户无法办理房产证。
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这两幢楼宇前面的一栋6层高的楼房内有两户业主郭某、李某的拆迁诉求远远超出补偿标准。
“郭某是下岗职工,患有精神疾病,提出除了房屋安置补偿,还希望解决其与原单位的待遇问题;李某除了要求房屋安置补偿,还要求土地开发中心支付数额巨大的律师费。市土地开发中心表示对上述附加条件都无法接受,两户住户一直未签订《补偿协议》,使两户所在楼房(占地约800平方米)未能拆除。”上述工作人员说。
笔者了解到,新社区不少居民和尚未回迁的住户数次集中表达诉求,希望政府能尽快解决“钉子户”问题。
笔者从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了解到,郭某和李某的诉求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均败诉,若再不能达成协议,海珠区法院将执行强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