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温州淘房网 > 房产资讯  > 正文

住房公积金缴存 首次被写进南京市新版劳动合同

2015年07月28日 13:35:16 来源:南京日报
原标题:住房公积金缴存 首次被写进新版劳动合同

  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新版《南京市劳动合同书》、《南京市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南京市集体合同》、《南京市企业工资集体合同》正式发布。据悉,新的合同文本明确了岗位和工种、劳务派遣人员享同工同酬待遇,并首次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写进合同。

  新版《南京市劳动合同书》对岗位和工种进行了规定,比如,在工作内容一栏,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管理、技术、工勤)岗位从事____工种工作。

  “这两项内容很重要,不能随便填写,尤其是女性要特别注意,因为这将影响你以后的退休年龄。”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处长巴坤亚解释说,根据规定,正常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长期在企业管理或技术岗位工作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其中在45周岁之前转为工人岗位的,可以按女工人的退休年龄50周岁办理退休。“在退休前5年内要看合同,因此女性职工在接近45岁的时候要格外留意,这涉及到你以后的退休年龄问题。”

  另外,住房公积金缴存首次写进了合同,即“甲乙双方应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乙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甲方代扣代缴。”对于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举报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将按规定进行查处。据统计,目前全市有247万职工的劳动合同在人社部门进行了登记备案。

[编辑: 温州淘房网]
关键词:住房公积 写进 南京市
转发到:温网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跟帖评论服务自律规则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