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场所的停车位不该私自占有。图/葛宇飞
随着买车的消费者越来越多,停车位一直是车主们担忧的问题,随意停车,面临着违章罚款的风险,可是小区或是收费的停车位也是有限的,因此,很多公共场所的停车位就成了车主们免费停车的好地方。但是,随着车越来越多,公共场所的停车位也不够用了,只能说是谁回得早,谁就能停在停车位上。但是,有一些车主却存着私心,自己经常停放的公共场所的停车位被别人停放了,就拿对方的车出气,要么放对方车胎的气,要么拆走车的后视镜,以此来恐吓车主,不要再在此停车位停车。对于这样的行为,车主已经是触犯了刑法。
车友微调查
“你点睇?”栏目,通过网络问卷收集各位车友意见观点。
为霸占专用位拆别人后视镜
近期《广州日报·佛山新闻》报道,佛山一车主,为了长期占用小区外的一处公共场所的停车位,先后拆掉了在此停放小车的5块后视镜片。这位车主因此被判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没有获得缓刑的权利。
报道称,这位车主在今年1月下旬开始,发现常用的一个公共停车位总被人“占用”,有几次要把车停得好远。1月29日凌晨,车主吃完宵夜见到,他自认为的“专用车位”又被人“占用”,遂产生报复心理,拆走了该车的右后视镜。
2月10日、3月8日,杨某又先后拆走了停在该处小车的4块后视镜。经鉴定,这些小车后视镜及维修费价值1035元。接到报警后,警察很快锁定杨某为犯罪嫌疑人,并从其住处找到了两件赃物。被捕后,车主杨某声称,他拆走别人后视镜,是为了恐吓他们,让这些人不敢在此停车,没想到会因此触犯刑法。
九成车主认为不可私占公共位
就上述案例,本期的微调查共得到了50多位车主参与调查,有94.74%的车主认为,公共场所的停车位是不可以私人霸占的。“那是公共的免费停车位,又不是你私人的,自然是不可以长期占有,肯定是谁先停进去谁就停,怎么可以因为别人停了,就去拆别人的后视镜,再或是放别人轮胎的气呢?这样做不妥。”车主陈芝表示。
车主韩先生也认为,公共场所的停车位,本来就是方便车主停车使用,当然不能私自占有,尤其是一些路边的停车位,经常看到一些铺面在停车位上写着“专用车位”“请勿停车”等字样,这些行为也是变相的将公共停车资源变成了自家停车位,这些都是公用为私用,确实需要有关部门去监督与查处。
在本次调查中,则有5.26%的车主认为是可以私人霸占停车位的。其中一位车主认为,他们小区比较偏,也没有多少车主会停在公共场所的停车位上,所以他的车经常就只停一个车位,而且,熟悉的邻居也知道各自的停车情况,所以,也没有人跟他争这个停车位。所以,一年下来,这个停车位都是他一个人在用。
车主认为私占公共位很恶劣
在本次的调查中,有26.32%的车主认为,这种将公用变私用的车主的行为比较恶劣,而且也不道德,更没有公德心。
也有57.89%的车主认为,公共场所的停车位不是私人的,谁都可以停。因此,一旦发现这样的状况,会第一时间报警。也有5.26%的车主表示,自己常停用的停车位给别人优先停了,自然不服气,也会有去放别人轮胎气或是拆别人后视镜、划花车身等冲动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