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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城市管理应完善公众评价机制

2015年06月11日 08:30:59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城市管理应完善公众评价机制

  □ZH爱如空气

  城市管理,哪个地区水平高、哪个单位相对滞后?今后将一目了然。在珠海数字城管按“大城管”模式运作一年之际,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正式发布了珠海建市以来第一次城市管理综合评价结果排名,珠海城市治理实绩的评判又有了一个新工具。

  随着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城市规模迅速扩大,外来人口也逐渐增多,但随之而来的城市管理问题日益突出,小商小贩占道经营、各式车辆随意停放、学校路段交通堵塞、户外广告杂乱无序、井盖缺失、电缆暴露等,不仅严重影响着城市的形象和品位的提升,也制约了珠海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常言说得好:一座完美的城市,三分靠建设,七分靠管理。城市管理水平不仅是一个地区文明程度、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也反映着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与居民的幸福感。

  当前,珠海正致力于建设国际宜居城市,珠海城市管理部门积极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积极探索城市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通过制度性安排在开展综合评价,并将监督权、知情权交还给市民,这对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政府效能和公信力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也取得一定的成效,值得肯定。但同时,我们从首次发布的城市管理评价排名来看,不光区级平台之间得分差距明显,政府各职能部门和企业责任单位之间的得分差距也大。有比较才有鉴别,有鉴别才能发现存在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这也说明了在城市管理中,如果政府缺乏对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的效能监管,最后也有可能使城市管理工作流于形式,成为“一纸空文”。

  众所周知,城市是最为复杂的社会系统,而城市管理涉及面广、对象众多、情况复杂。曾经是“八九个大盖帽,管不好一个破草帽”。在笔者看来,珠海部分职能部门以及企业责任单位在此次“珠海城市管理评价排名”中有的得分不高、排名靠后,固然有多方面因素制约,但管理效能低下、服务意识淡薄应该是原因之一。

  因此,要让“珠海城市管理排行榜”进一步真正发挥作用,首先必须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完善责任落实体系,提高相关管理部门的服务意识,并建立起相关的监督配套机制,努力实现城市管理效能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常态化。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公众评价机制,要有开门纳谏的胆识与气魄,切实抓好各个督查和评价环节体系建设,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同时珠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作风不实、懒政怠政、效能低下的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责任单位的一把手,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通过社会和媒体监督等方式强化行政问责过程与结果的公开化,提高行政问责的透明度,使行政问责在阳光下运行。通过这一系列的保障措施,确保全市城市管理在效能建设上出成果、见实效。

  总之,城市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社会任务,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不可能一蹴而就,要真正实现“全面覆盖、长效管理”的目标,必须在治标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城市管理运行机制、管理方式的创新,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政府职能部门的效能和服务意识,实现人与城市和谐发展。

  (作者系珠海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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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管理 完善 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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