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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政策逐条看

2015年04月01日 17:59:12 来源:温州网综合

  近期,住建部针对住房公积金行业,频频释放出放宽贷款政策的利好消息,可以说是“繁花渐欲迷人眼”。那么,我市现行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基本贷款政策又是怎样的呢?大家一起来逐条看看吧。

  第一,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问题。

  目前,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90平方米(含)以下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

  第二,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问题。

  目前,市区(鹿城、龙湾、瓯海)、乐清、瑞安、永嘉最高贷款额度都是80万元,文成是60万元,洞头、平阳、泰顺、苍南都是50万元。实行差别化的最高贷款额度,是因为各县(市、区)的房价、资金量、需求都有所不同,因此区别对待。

  第三,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问题。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是依照借款人及配偶的《家庭房屋套数查询证明》和《个人信用报告》中记载的温州市行政区域内无在贷住房消费贷款记录进行综合认定。

  首套房,是指借款人及配偶(包括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贷款地无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在贷住房消费记录,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即认定为首套房。

  二套房,是指借款人及配偶(包括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贷款地已拥有1套自住住房,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即认定为第二套房。

  但是,不是所有的二套房都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有在首套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或借款人和配偶首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申请贷款时近24个月内未使用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才能申请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直系亲属可合并计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若提供的户籍为缴存地、贷款地以外的,还需审查户籍地的产权情况)。土地性质为集体的住房,考虑到集体土地住房流转的特殊性,可酌情不予计算住房套数。

  第四,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问题。

  根据我市统计部门的数据,目前执行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为41.91平方米,鹿城、龙湾、瓯海参照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执行。乐清的标准为46.92平方米,瑞安为32.75平方米,永嘉为45.32平方米,洞头为45.91平方米,文成为47.15平方米,平阳为51.92平方米,泰顺为56.49平方米,苍南为53.28平方米。统计数据如果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也会做相应调整。

  第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问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标准利率执行,目前,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五年以下(含)为3.50%,五年以上为4.00%;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五年以下(含)为3.85%,五年以上为4.40%。中国人民银行利率如发生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利率也会做相应调整。

  以上是我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政策,如果有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通过温州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微博、微信、12329客服热线及时对外公布。

[编辑: 蒋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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