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温州淘房网 > 房产资讯  > 正文

无力偿还借贷 诈骗亲戚房产

2015年03月25日 11:51:59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无力偿还借贷 诈骗亲戚房产

  本报讯因无力偿还高额贷款,王某某骗取亲戚房产证并过户到自己名下用于还债。近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提起公诉。

  据介绍,2014年7月,王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立案侦查后不久,王某某的亲属苏某某又来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在国外期间将北京的一处房屋产权证交由王某某的岳母保管,结果他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发现,房产已于2014年3月过户到王某某名下,苏某某持有的房产证是伪造的。

  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2014年年初,王某某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为由从其岳母处借取了苏某某位于朝阳区东大桥处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并于当日伪造了该产权证后将假证交还给其岳母。随后不久,苏某某回国,王某某又以帮他办理电话卡为由,从苏某某处获取了身份证和户口本,并把伪造的证件交还给了苏某某。2014年3月,王某某利用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委托书、公证书等材料虚构了房屋买卖事实,通过苏某某的真实证件将该处房屋顺利地过户至自己名下,并用于向担保公司抵押贷款后还债。经鉴定该处房产价值人民币三百余万元。

  检察官表示,一部分罪犯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是因为无力偿还借贷公司高额利息,因此产生了非法将他人财产占为己有的犯罪动机。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要妥善保管财产凭证及个人有效证件。

[编辑: 温州淘房网]
关键词:无力偿 偿还 借贷
转发到:温网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跟帖评论服务自律规则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