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讯3月17日,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000541)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5年3月16日收到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状》等相
关法律文书,对方已立案受理原告519人(件)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本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
公告显示,上述519件案件索赔金额为人民币7057.64万元及港币69.9万元,其中起诉公司及部分时任公司董事、高管的金额为人民币245.9万元。
佛山照明表示,目前上述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但未开始审理。本公司将积极参加诉讼,并依法按照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因案件未开始审理,目前还无法确定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资料显示,佛山照明于2013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广东证监局就本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
2014年10月30日,佛山照明三季报披露,从2013年9月开始其先后收到3批投资者起诉文件,起诉总人数已达到了1303人,索赔金额高达1.8亿元。
2014年11月14日,上述案件迎来一审判决。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佛山照明在2010年、2011年期间隐瞒关联交易等造假行为构成虚假陈述,应该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要求公司在判决生效15日内向原告赔偿金额共计5931.02万元。据悉,共有约900名投资者获得赔偿,这也是A股近7年最大的股民集体索赔案。
2015年1月17日,佛山照明公告披露,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457人(件)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本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