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温州淘房网 > 房产资讯  > 正文

陕西省住建厅:骗租保障房五年内不得再申请

2015年01月19日 10:15:43 来源:西部网
原标题:陕西省住建厅:骗租保障房五年内不得再申请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联播》)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截至2014年底,我省累计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91.5万套,竣工100.27万套,分配入住87.17万套,累计发放租赁补贴91.12万户。截至目前,全省经核查,已处理骗租骗购保障房1344起,其中对983户不符合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在年审时取消其保障资格,停止发放补贴,并追回多领的补贴;对347户虽然取得保障房资格但未租房或购房的,立即终止租房和购房资格;对14户已入住保障房的进行了整改。省住建厅表示,对于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骗租骗购保障房的申请人,按照《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不仅要退出保障房和住房补贴,而且五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房。(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编辑: 温州淘房网]
关键词:陕西省 建 厅
转发到:温网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