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温州淘房网 > 房产资讯  > 正文

绿城连夜表态:不排除以法律手段解决“融绿之争”

2015年01月07日 15:46:50 来源:人民网-房产频道

  人民网上海1月7日电(徐倩)今日晨间,绿城中国发布公告称,绿城董事会认为融创进一步的公告无事实依据,绿城中国正就公司可能对融创中国及其他有关实体就声称出售事项所作单方面行动,寻求法律意见。

  绿城中国今日的公告旨在对融创进行回击。昨日,融创公告中称已经取得收购融绿平台的必要法律文件并声称收购融绿平台的决议案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融创公告发布后,绿城方面并无回应。一直到昨夜9时,绿城在杭州召开了小型的记者答疑会,而宋卫平并没有现身。

  在答疑会上,绿城针对融创的公告作出三点回应。一是坚称融绿平台的交易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力;二是不排除以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三是一切以公告为准。

  从今天早上的公告可以看出,绿城仅仅是重申了之前的态度,认为融创单方面行动不具备法律效力。

  融创绿城公告的“口水战”源于融创单方面发起收购融绿平台。

  2014年最后一天,融创中国发布公告称,已与融创绿城境内外的相关股东达成协议,以155亿元收购融绿平台的全部股权与债权。

  而元旦过后的1月5日,绿城回应称融创收购融绿平台的决议为有条件的无日期文件,在绿城董事会审议和批准之前不生效。

  对于双方“签署文件无具体日期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争执,上海市律和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房地产法律事务部主任陈太贵认为:“没有具体生效的日期不能说文件无效,如果绿城中国的代表在文件上签字并盖章,文件就是有效的。”

  但是,陈太贵认为:“融创中国和绿城中国成立融绿平台的初衷是强强联合,合作体的一方收购合作体,是需要合作双方同意的,即绿城的董事会也需要同意。”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认为:“对于融创和绿城而言,目前正处于一个口水战阶段,但如果股权争夺程度加剧,不排除诉诸法律的可能。双方之所以存在争议,本质上是因为此前的股权合作是以‘兄弟情谊’为纽带的,很多细节方面存在瑕疵,进而使得双方对于此类合作的条款存在各类版本的解读。”

  据悉,融绿公司成立两年来,在上海商品房市场取得了不俗业绩。截至2014年12月31日,融绿公司全年销售金额达到174.8亿元,超过万科的148.74亿元和绿地的135.93亿元位列第一,且融绿公司目前持有的固定资产(土地、房产等)货值达千亿元以上。

  面对融绿平台这块“肥肉”,双方都不想放手。业内有观点认为,如果双方在法庭上相见,可能会以分拆融绿平台收场。

[编辑: 温州淘房网]
关键词:排除 融 认为
转发到:温网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