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温州淘房网 > 房产资讯  > 正文

申报价格VS地税评估价格 呼吁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

2014年10月08日 09:39:31 来源:广州日报
原标题:申报价格VS地税评估价格 呼吁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

  争议焦点:申报价格VS地税评估价格

  根据1995年公布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房地产转让应当以申报的房地产成交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以评估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据邬德律师分析,该规定显示房地产成交价格实行申报制度,房地产转让应当以申报的房地产成交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以评估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但在执行中,申报价格与评估价是采用“孰高”原则,哪个高取哪个,且对于何为成交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也没有作出定义。

  建议地税适当披露同等地段相似房屋的评估价

  邬德律师表示,税务机关集评估价格与收税于一身,身兼运动员和裁判的角色,评估价高税费自然高,故此他呼吁应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而且评估系统究竟是如何得出房地产的评估价,这个过程应该公开和公正,地税部门也应该适当披露同等地段相似房屋的评估价,以保证公允。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 温州淘房网]
关键词:地税 评估价 估价格
转发到:温网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