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网讯(记者郑晓蕾通讯员王威)昨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根据《威海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2015年度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当天开始。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申请或复核廉租住房保障资格。
据了解,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须取得威海市区居民户口(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年(含)以上;属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家庭,或按规定程序被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均未购买过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均无自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之日前5年内均未转让过自有住房,没有领取一次性住房资金补贴。因重大疾病、重大伤害、重大事故等突发原因造成家庭特殊困难而无房居住的,经民政、房管部门认定,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既可租住市、区建设的廉租住房,也可领取廉租住房补贴到市场自行租住,还可以优先租住各市、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目前,我市公租房、廉租房已经实现并轨,全市共有5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其中,位于柴峰小区的项目共有296套,位于黄金顶小区的项目共有231套,位于珠海路天东家园的项目共有256套。柴峰小区、黄金顶小区及珠海路天东家园的三个项目预计2015年下半年竣工并对外配租。另外,位于高区火炬五街的高区项目共有200套,现在已完成配套改造工作。位于临港区的144套公租房预计明年竣工。这些项目建成后,基本可以满足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需求。
如果申请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根据家庭收入状况不同进行分类差别补贴,低保家庭每户每月400元;低收入家庭每户每月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