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宁建立“大房产管理体制”
本报济宁讯据了解,济宁市近期对房产管理体制作出调整,改变了全市房产管理系统原来各自为政的局面,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大房产管理体制”。通过本次调整,理顺了房产管理体系中各部门、单位间的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了责任,规范了业务流程,提高了服务百姓的效率。
在本次调整中,济宁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并入济宁市房产管理局,市房产交易中心、市房产测绘中心、市房屋修缮公司、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阜桥房管所、越河房管所、济阳房管所和古槐房管所等8个单位划归济宁市房产管理局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