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能办公积金贷款吗
读者胡先生问:我在温州市区已拥有一套房子,且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请问我买二套的话,还能再办公积金贷款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按目前的政策若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一次性还清,且该套住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41.91平方米,则新购住房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条件,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60%,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但近期会有新的贷款政策推出,届时请您再咨询。
能否跨城区办理公积金贷款
读者林先生问:我在瓯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并在瓯海买了房子,请问我可以在鹿城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市区鹿城、龙湾、瓯海三个管理部的职工,其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在温州市区的,向缴存地的管理机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利息怎么结算
读者徐小姐问:我的住房公积金好几年都没提取过,请问有利息结算吗?如果现在停止缴纳,还会给予利息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有利息结算。
住房公积金按年度结息,结息年度为上年的7月至本年的6月,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按“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两部分进行计、结息,“上年结转”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结息;“当年归集”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结息。封存状态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也按此计、结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