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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5万入手无产权“福利房” 如今50万房补要飞?

2014年06月24日 16:09:30 来源:广州日报
原标题:当年5万入手无产权“福利房” 如今50万房补要飞?

  (记者龙锟摄影报道)深圳市的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化改革中,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人员,不能再享受住房补贴。最近龙岗区横岗职工新村的近百名教师刚刚到手的3个月房补恐怕要被收回,原因是职工新村的房子近期均被列入“政策性住房”。职工新村是1994年起由已经解散的横岗股份公司开发并销售给教师们的,没有报建手续,产权并不明晰。这些教师对此感到不公,因为他们花钱买了一套没有产权的房子,却被认为享受了政府的福利,房子虽然当年只花了5万~6万元,尽管房价飞涨,但因产权问题无法交易,而失去的却是至少50万元的住房补贴。

  购房凭证只有一纸收据

  职工新村建于1994年,位于龙岗区横岗街道乐园路,这是由当年原特区外横岗镇政府委托镇股份公司建设并且销售给横岗街道公务员、横岗中心小学、横岗中学及横岗人民医院的员工。

  横岗小学的陈老师告诉记者,当时镇政府将原横岗中心小学、横岗中学的地块改造成为商业地产,为了保障学校职工的住宿问题,所以另寻他地建了房子,并且销售给教师。“当时每平方米是800元~1300元,和当时商品房的价格差不多。”陈老师称。

  职工新村的房子大多在80平方米之间,记者从一名教师提供的收款收据上看到,这张1997年开具的收据写着,这名教师用5万多元购买了一套房子,收款者是龙岗区横岗镇财政所。对于很多职工新村的住户来说,这张纸是唯一证明自己与这栋房子有关系的凭证,但是这并不是产权证。

  记者了解到,职工新村的房子在建设之时没进行房产报建,根本没有在国土部门等主管部门备案,要办理产权证需要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许可证等都未存在。不过对居住了将近20年的居民来说,一直都相安无事。

  无产权房是否政府福利?

  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房改住房补贴从今年3月开始按月发放,职工新村的教师们都已经领了3个月的住房补贴,如今的标准是每个月2800元,他们普遍工作超过15年以上,加上之前的工作年限的补发,他们的住房补贴至少可以领到50万元。

  不过今年5月他们被通知去签署一份停领住房补贴的表格,因为在龙岗区住建局和龙岗区纪委联合发布的《开展街道政策性住房及自建私房拥有情况诚信申报工作的通知》中,职工新村已经被列入政策性住房,因为享受了政策性住房,就不能再一次领取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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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政策性 龙岗区 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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