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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工委:房地产税已由相关部门共同起草

2014年03月10日 08:25:37 来源:凤凰网

  3月9日15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五位负责人将就“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回答记者提问。中新网记者王安宁摄

  中新网3月9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9日指出,研究将现行的税收条例逐步上升为法律。一是需要开征新税种的,应当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税收法律。二是现行的15个税收条例,如果需要作修改,应当直接上升为法律。

  3月9日15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五位负责人就“人大立法与监督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有记者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税收制度,不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税收立法方面有哪些安排?另外,关于房产税立法不知是否已经纳入了立法计划,何时能够出台?

  阚珂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经对外公布了,已经把制定增值税法以及其他单行税法这样一些立法项目列入到立法规划当中,也把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项目列入到立法规划当中,我们将根据立法规划,积极做好相关的税收立法工作。

  阚珂也指出,我们也在研究将现行的税收条例逐步上升为法律。具体的做法,一是需要开征新税种的,应当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税收法律。二是现行的15个税收条例,如果需要作修改,应当直接上升为法律。

[编辑: 黄作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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