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市民夏小姐最近为买房的事情非常纠结,去年登记购买的一套房子,后因夫妻双方领了结婚证,男方名下已有两套房,她的首套房即变第三套房,银行办不了按揭贷款,只好采取一次性付款。
市民夏小姐最近为买房的事情非常纠结,去年登记购买的一套房子,后因夫妻双方领了结婚证,男方名下已有两套房,她的首套房即变第三套房,银行办不了按揭贷款,只好采取一次性付款。
夏小姐于去年下半年在市区某房开购买了一套一手房,并在房管部门进行了备案。由于个人名下还没有房产,这属于她的首套房,可以办理总房款70%的银行按揭贷款。但由于从备案登记到办理相关手续需要一段时间,她的银行按揭贷款手续一直未能办理。前不久,夏小姐接到房开的通知,说很快就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了,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而此时,夏小姐刚刚领了结婚证,原先的“单身证明”变成了“已婚证明”,而且老公名下已经有两套房子。根据银行规定,结婚之后要看夫妻俩名下共有房产来认定套数。这就意味着,夏小姐之前登记购买的这套房子要被银行视为第三套房了,办不了按揭贷款,就要一次性付款购买。
据市区部分银行人士介绍,我市各大银行目前执行的政策是“认房又认贷”,虽然夏小姐名下只有一套房,但她老公名下已经有两套房,她的这套房就属于第三套房了。根据规定,首套房按揭贷款,只要首付30%,银行可以按揭贷款70%;二套房首付60%;三套或三套以上就不能办理按揭贷款。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首次购、建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若契税证实缴税额以0.03税率计税,则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如首次购、建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如属第二次购、建自住住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须小于41.91平方米,且首付比例不低于60%,方可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40%。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三套房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透露,夏小姐这种情况,利用住房公积金同样被视为第三套,也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最近,类似夏小姐这样遭遇的买房经历的购房者还不少,婚前和婚后贷款买房区别很大。为便于市民辨别,本周刊特搜集了部分限购限贷的相关政策,供市民参考。
限购限贷相关问题解答
●问:婚前登记购买首套房,并在房管部门备案但未办理产权证,婚后另一方已有两套房,婚前这套房还能办理产权证吗?
答:可以。婚前在房管部门已经备案的期房,在婚后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但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字。
●问:我在婚后有1套房,后来离了婚,个人名下无房,现在买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认为是首套房?
答:可以按首套房来认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又认贷”,而公积金只“认房不认贷”。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购房者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与曾经有无贷款历史次数无关。
●问:我曾经买过一套住房,并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目前,贷款已结清,这套住房也已卖掉,家庭名下暂无房产。现在,重新买一套房子,用公积金贷款,算首套房?
答:按目前公积金政策,首套房认定以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房屋查询证明为准,只要个人名下无房,就可视为首套房。
●问:之前全款买过一套住宅,现已卖掉,现在贷款买房算第几套房?
答: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银行算做购买二套房;如果查不到,则认为首套房。
●问:夫妻双方一方婚前全款买过一套住房,另一方婚前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但已经卖掉,婚后夫妻再次按揭贷款购房算第几套?
答:房管部门算做二套房;银行执行的是认房又认贷,所以会以第三套房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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