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遂宁新市场家具城。
租户:暴雨致损失,赔偿就搬
律师:租户行为属违约,可要求赔偿
近日,遂宁市新市场负一楼家具城的经营者向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反映,称自己出租给四家商户的门面于今年9月30日到期,到期后四家商户却霸着门面不走,“房租费、水电费都不交。”向先生对此感到十分无奈,并坦言,之前已经把家具城转租给了另一家商户,并且已与之签订了合同,10月1日正式入驻,目前由于四租户不腾退房屋,导致向先生承担了巨额违约金。
对此,四川诸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民洪称:商户违反协议拒不腾退房屋属违约行为,经营者向先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无奈:合同期满商户却赖着不走
今年9月12日,向先生与田姓商家达成协议,按照市场行情将面积为5000平方米的家具城以170多万每年的价钱出租。租赁协议上写明,自10月1日起,门面正式转租给姓田的商家,而且双方约定如违约将以双倍租金赔偿,即一日承担9000多元违约金。
然而,向先生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去年租出去的四家门面在今年9月30日到期时却遭遇到了商户的拒不腾退。“他们霸着我的门面不走,不仅不交房租,还不交水电费。”据向先生称,由于市场行情变化,物价上涨,他今年准备上涨房租遭拒,于是才将整个家具城全部转租给了另外一个商家。
向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对于商户这样的做法表示无奈,并曾请求过新市场管理办公室出面进行协商。
部门:协调未果建议向法院起诉
遂宁市新市场管理办公室王主任告诉记者,向先生10月8日反映此事,之后新市场管理办公室还专门对双方进行过协商。据悉,在第一次的集中协商时了解到,6月30日发生暴雨,四家商户的家具受损,商户则认为是该商场的地下排水管出了问题致其损失,因此要求向先生赔偿。“当时一共有六家商户,不过经过我们的协调,其中两家与向先生达成了协议,向先生赔偿了他们损失的60%后,这两家就搬走了。”对于剩下的四家商户,王主任表示他们一直都在进行私下协商,不过效果不佳。“我们也不能采取什么强制措施,也只能尽我们的努力去协商,但由于协商多次皆无效果,后来我们就建议向先生直接向法院起诉。”王主任说。
商户:赔偿到位再谈搬迁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其中一个段姓商户,当被问及为何违反协议拒不腾退房屋时,他表示不是自己不搬走,也不是自己不交房租赖着不走,而是向先生的赔偿金不够。“6月30日的暴雨导致我的家具损坏,损失了七八万,他却只赔偿两万,之前的两个商户他却按照损失的60%来赔偿,那肯定不干嘛!”段姓商户告诉记者,其他三家商户都因此才拒不搬迁。“这多出来的三个月房租和水费,我们都是算得清清楚楚的,只要他赔偿到位了,我们肯定会一分不落地把钱补给他后再搬走,要不然,就等待法院判决。”律师说法
商户行为属违约承租人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租期到了,商户违反协议拒不腾退房屋且不交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行为,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与此同时,四川诸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民洪还表示,6·30暴雨是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商户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与法律规定相悖。“他们的认为是自己的主观意思,不代表客观是非判断,就算他们的认为是正确的,在协商不了的情况下,也只能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争议。”
商户违反协议,后又因无法与出租方达成赔偿协议的理由而拒不腾退房屋,李律师表示,这从法律上讲是一种违约的做法,“在法律上,以违法抗违法,以违约抗违约,是绝对不允许的。”对此,李民洪建议经营者向先生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商家腾退房屋并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