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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证上没有妻子名字 能否提取其公积金

2013年12月06日 09:25:55 来源:温州日报

  吴先生问:我是婚前买的房子,因此房产证上没有妻子的名字,现在结婚了能否提取妻子的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可以提取。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提取业务:《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职工所在单位公章);职工本人和配偶身份证明;婚姻证明;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其他各类条件资料包括:

  (1)购买自住“二手”住房的提取。提供契税证或房屋销售专用发票、房屋所有权证。

  提取时限: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须在购房发生之日起的6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在购买、发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偿还本管理中心各管理机构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取。提供相关管理机构出具的贷款本息偿还证明。

  (3)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提供贷款银行的住房消费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贷款本息偿还证明及明细,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自住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银子整理

[编辑: 李茜茜]
关键词: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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