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日益突出的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今后山东省各类园区新上工业项目,不仅要算亩均投入,更要算亩均产值和税收。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就工业用地的6项主要控制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该意见大幅提升了园区(开发区)用地标准和要求,此前我省政策文件中,都只对投资强度、容积率等部分指标提出要求,而新的标准涵盖了准入门槛、投资强度、产值、税收、容积率、建筑系数等,这在全国省级是最全面的。
其中,除生产安全、工艺流程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工业企业不得建造单层厂房。投资额低于5000万元或用地面积低于15亩的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我省将建立项目入园联席审查制度,重点加强对建设项目产业政策、投资计划、资金落实、规划选址、环境评价、用地标准等内容的审查,探索建立经营性建设项目投资和产出标准体系。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一般应分别不低于350万元/亩、280万元/亩、22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一般分别不低于520万元/亩、400万元/亩、280万元/亩,亩均税收一般分别不低于30万元/亩、20万元/亩、15万元/亩。新建工业项目平均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0,建筑系数一般不得低于40%,多层标准厂房一般不得低于三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