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温州淘房网 > 房产资讯  > 正文

安徽:征地信息公开不主动 责任人将被追责

2013年11月07日 11:09:4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原标题:征地信息公开不主动有关责任人将被追责

  本报合肥11月6日电(记者叶琦)日前,安徽省发布《关于加强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征地信息,对不按规定主动公开征地信息的,将追究责任。

  针对征地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的公开不及时问题,安徽省明确规定,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征地信息。各类征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在同级政府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通知》要求,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将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征地批准后,要依法进行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通知》强调,对无故拖延办理上级主管部门转办事项、不按规定主动公开征地信息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征地信息工作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并受到通报批评或责任追究的单位,不得参与“双保”工程年度成效显著单位评选活动。

[编辑: 温州淘房网]
关键词:责任人 主管部门 国土资源
转发到:温网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