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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推出10套限价商品房 新居民可凭积分申请购买

2013年09月04日 15:21:44 来源:温州都市报 查看评论

  -位于乐清市中心区

  -价格比周边同类房源低15%左右

  记者昨天从乐清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了解到,乐清市上月拿出10套限价商品住房,新居民可凭积分申请购买,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5日。此前,在我市各地,只有本地户籍的居民才可购买商品房,乐清此举开温州先河,在省内也不多见。

  据乐清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解决部分优秀新居民的住房和孩子入学等基本问题,乐清市今年推出了新居民子女入学和新居民积分购买限价商品住房两项优惠政策。这10套限价商品住房位于乐清市中心区,户型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125平方米左右,价格原则上比周边或者同地段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低15%。

  此次新居民凭积分购买限价商品房将实行申请、审查制度。申购者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在乐清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参加乐清市组织的积分制管理,其家庭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截至2013年7月31日,申请者家庭在乐清本地无住房,包括无预购商品房及正在建设的私有住房。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在规定时间内向居住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新居民服务管理所提出积分和购房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根据审核情况,对参加积分制管理的购房申请人积分进行排名,确定10人为申购对象,并通过媒体公示。核准为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对象的申请人家庭,若不按时参加公开定位、不按时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不按时交纳房款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温都记者王雄涛

[编辑: 李茜茜]
关键词:限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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