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温州淘房网 > 温州拍卖房  > 正文

苍南县灵溪灵堡小区、龙港副食品市场商住楼拍卖

2013年09月03日 09:53:58 来源:温州商报 查看评论

  受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9月18日下午3时在苍南县万豪大酒店二楼万丽厅举办拍卖会,依法将下列标的面向社会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坐落在苍南县灵溪镇灵堡小区13幢502室套房,建筑面积63.7㎡,未办理土地证,起拍价45.864万元(案号:(2013)苍执民677号,保证金5万元)。

  2.苍南县龙港镇副食品市场商住楼四单元701室,建筑面积89.25㎡,土地性质:国有出让,起拍价49.5万元(保证金5万元)。

  3.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南翔锦苑18幢304室及1号车库113号车位,建筑面积172.67㎡,车位52.37㎡,起拍价212.6972万元(保证金22万元)。

  二、标的展示、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13年9月17日下午4时在苍南县龙港镇龙港大厦四楼D2室报名。展示在标的所在地。

  三、咨询电话:64201147、64256671四、监督电话:苍南工商64762608苍南法院64719989 68708986珠海市香洲区法院0576-8828208

  注意事项:

  1.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

  2.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报名截至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

  3.如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

  4.拍卖标的如有差错以法院委托资料为准。拍卖标的物的面积以政府主管部门确权为准。

  5.以上标的设有保留价。

  6.办理过户手续所需一切税、费及拍卖佣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有意竞买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件,个人凭身份证和复印件及每个标的保证金汇至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苍南支行,账号:820010075608091001。拍卖成交后,保证金在成交款中冲减。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全数退回。公司网址:http://www.huafengpm.com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9月3日

[编辑: 李茜茜]
关键词:温州 拍卖房
转发到:温网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