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9月23日16:00在温州市飞霞南路飞霞大厦三楼会议室对下列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温州明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坐落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四道187号厂房,建筑面积39488.53㎡,土地面积18536.26㎡,工业用地,国有出让,起拍价4650万元。(案号2012浙温执民字第441-444号,保证金470万)
2、存放于温州明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厂房内的机器设备、存货(详见清单,备索),起拍价200万元。(案号2012浙温执民字第441-444号,保证金20万)备注:上述标的实行捆绑拍卖优先,起拍价4850万元,保证金490万,竞买1号标的,必须同时竞买2号标的。
二、注意事项:
①、上述标的设有保留价。
②、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
③、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
④、如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
三、有意竞买者,将保证金汇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交行信河支行,账号:333506000012015010505(中院法院大厅可刷卡),至法院立案大厅开具保证金收据后,再凭此收据和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
四、报名、看样时间、地点:即日起至9月22日16时整止(工作时间),看样地点:标的现场,报名地点:温州市飞霞南路飞霞大厦404室。报名咨询电话:88826563;温州中院监督电话:88018328;工商监督电话:89661259。公司网址:www.zjzsauction.com;温州法院网www.wzfy.gov.cn。
浙江浙商拍卖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
温州市乐清拍卖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
温州市恒大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3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