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曾被赋予太多使命,《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后,房产税又承载了更多期待。“击穿楼市”、“剧烈震荡”、“集中抛售”……近期关于它的报道总是显得那么刺激。
开征房产税曾经被认为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一剂良药,尤其能对遏制房价上涨产生明显作用。但7月28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的表述,却足以让一部分人梦醒:鉴于房产税“柔性切入”的原则,房产税并不能左右房价的涨跌。从这一角度而言,房产税显然不是高房价的救世良药。
事实也证明,上海(楼盘)的房价从未因房产税试点停止上涨。数据显示,2011年上海商品房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15743元,而2013年至今为每平方米17840元,涨幅13%。
房产税的价值,更多应体现在房价之外。
首先是挤出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稳定市场预期。这一点上,从重庆(楼盘)与上海的具体征收办法可以看出,不论是针对存量还是增量,这两个城市的目标都集中在高端住宅、别墅、或是大户型花园洋房,主要针对人均面积超标的群体。因此用贾康的话来讲,目前“两地的高端房地产市场趋于平稳”,而这应该是试点两年来的重要成果之一。
从2011年开始,调控精准瞄向投机投资性购房,限购、限贷政策合力产生了釜底抽薪的明显作用。几天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引用数据对此加以证明:一项针对57万购房者的调查显示,2012年买房用于投资的比例已经跌至14%,该数字在2007年曾高达51%。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市场需求的主体正在发生结构性的积极变化,而房产税试点范围扩大后,在征收对象和范围的制定上,也必须要面对这一基本现实。特别是限购等行政手段一旦退出,房产税还要承接它们市场杠杆的作用,确保投机投资性需求不会反弹,同时减少空置率,可谓任重道远。
其次是优化地方财政收入结构,减少其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从房产税设计的初衷来看,它在未来将成为地方层面的支柱税种,从而解决中国地方税体系不成形的问题。但从实际效果来看,2年的试点并不理想:刚刚披露的数据显示,2012年重庆房产税实际征收额为1.4亿元,甚至低于大多数单幅土地出让金;在上海,2012年房产税征收额为24.6亿元,仅为全年地方财政3743.71亿元收入的“零头”,离“支柱”还太远。而这一年,上海的土地出让金在同比大幅下滑的前提下仍达到875亿元。业界对于上海、重庆试点效果的质疑也正因为此。事实上,由于征收范围较窄,必然导致征收税金有限,这部分资金还远不足以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未来还需要对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和征收方式进行调整。
审计署28日发布消息称,将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其此前发布的报告已经显示,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大幅上升应该是大概率事件,而部分地区债务偿还过度依赖土地收入、高速公路,甚至已经陷入借新债还旧债的“循环”。因此,在进一步落实政策、增加试点的同时,更要提防房产税因此成为地方政府新的摇钱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