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鹿城区人民法院及公司、自然人委托,定于2013年7月10日上午10点在温州市车站大道华盟商务广场1402室(本行拍卖厅)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温州市鹿城区盛锦路新家园14幢604室,建筑面积约:194.19㎡,土地面积:29.38㎡(国有出让),起拍价:220万元。(案号:2013-140,保证金22万元)
2.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11号海螺大楼南802室,建筑面积:123.88㎡,土地面积:15.49㎡(国有出让),起拍价:120万元。(案号:2013-143,保证金12万元)
3.温州市新城大厦1302室房产,建筑面积:680.37㎡,非居住,起拍价:1020万元。(保证金100万元)
4.温州市新都大厦四楼405室(非居住),建筑面积:25.98㎡,起拍价:15000元/㎡。(保证金10万元)
5.温州市新都大厦四楼462室(非居住),建筑面积:32.44㎡,起拍价:15000元/㎡。(保证金10万元)
6.温州市新都大厦四楼463室(非居住),建筑面积:32.44㎡,起拍价:15000元/㎡。(保证金10万元)
7.温州市新都大厦四楼464室(非居住),建筑面积:32.44㎡,起拍价:15000元/㎡。(保证金10万元)
8.温州市新都大厦四楼465室(非居住),建筑面积:32.44㎡,起拍价:15000元/㎡。(保证金10万元)
9.温州市新都大厦四楼468室(非居住),建筑面积:30.07㎡,起拍价:15000元/㎡。(保证金10万元)
10.温州市新都大厦四楼469室(非居住),建筑面积:31.25㎡,起拍价:15000元/㎡。(保证金10万元)
11.温州市新都大厦四楼470室(非居住),建筑面积:38.38㎡,起拍价:15000元/㎡。(保证金10万元)
二、登记时间、展示时间:即日起至7月9日下午4点止;登记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华盟商务广场1402室。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保证金及报名方式1号、2号标的保证金缴入账户: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账号:201000019087486,开户行: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合作银行,有意竞买者,带有效证件到鹿城区人民法院一楼立案大厅财务部开具保证金收据,再凭此收据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3号-11号标的保证金缴入账户:温州市恒大拍卖行有限公司账户,账号:7335810182600017811中信银行温州经济开发区支行。有意竞买者,带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拍卖成交,保证金充减拍卖款;拍卖不成,保证金即无息退还。
四、注意事项:
1、届时请上列标的物的执行当事人、物权担保人、优先购买权人和其他优先权人到场,否则将丧失相关权利(其中1号和2号有优先购买权人须到法院办理享有优先购买权书面材料)。
2、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对标的物终止拍卖。
3、以上标的设有保留价。
4、1号和2号标的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调整范围。
五、咨询电话:0577-88922299 85699333(双休日照常)法院监督电话:0577—88997737工商监督电话:0577—88231448公司网址:www.pm333.com法院网址:www.rmfysszc.gov.cn
温州市恒大拍卖行
温州市恒大拍卖行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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