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已经过户,就因为原租客租期没到,“霸房”不走,二手房新房主被挡在了门外。提起这件事,吴先生不愿意多谈,感觉自己“吃了苍蝇”,只怪自己当初买房时太过粗心,没有跟原租客协商。置业专家指出,买卖不破租赁,遇到这种情况,新房主只能吃哑巴亏,除非遇到的原租客通情达理好协商。
买了房,搬不进新家
今年3月份左右,吴先生买了一套二手房,最近房屋交易手续一切办妥之后,却发现不能搬进新家。原来,这套房子的卖家之前是将房屋出租的,房子里还有租客在里面住着呢!
“当初看房时我是知道有租客的,但房主跟我承诺租客肯定会搬走。”吴先生说,当时卖家一再表示买卖可以继续,租客不成问题。吴先生一时疏忽,轻信了卖家,就签下了买卖合同,按正常流程办理过户手续。
让吴先生始料未及的是,等到卖家交房时,租客不走了。“买卖合同上根本没有提到租客何时搬走一事,也不能算卖家违约。口头约定没有任何凭据。”
吴先生至今后悔不已,房子已经是他的了,但他却被挡到了门外,卖家两手一摊置身事外。
要等2年才能回家
租客“霸房”不走,几个月也就忍了。一问还有多久租期,吴先生顷刻跌入了冰窟窿。“2年!”吴先生说,“卖家跟租客签了3年的租约,这才住了1年,还有2年的租期!”也就是说,如果租客不主动搬走,吴先生还要等2年才能搬进新家。
现在的问题是,为了买这套房子,吴先生已经把自己之前的一套小户型出售了。如果不搬进新家,意味着吴先生一家要在外面过渡2年,过着“有家难回”的日子。
“已经跟租客协商过多次了,但对方一点也不体谅我的为难处境,坚决不搬走。”吴先生说,卖家也找过租客几次,租客要的赔偿太高了,根本是漫天要价。“卖家说补偿我后面2年的部分租房费用,但对我来说,还是不能接受。”
律师:买卖不破租赁
律师表示,上述案例包括2个法律关系,一是吴先生与卖家之前的买卖合同关系,一个是卖家与租客之前的租赁合同关系。由于卖家没有协商好,造成了两个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交叉现象。原则上卖家应该清空房子并交付给下家,如果不能清空房子交付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吴先生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租赁一事有备注,就比较容易追究卖家的责任。
此外,如果房屋买卖过程中未提前与租客协商,原房屋租赁合同不受房屋买卖的影响。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法》对此有明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置业专家提醒说,二手房买卖时,一定要了解清楚房屋是否存在租赁的情况,慎重购买租赁关系尚未解除的房屋。若急需使用该类房屋,建议买房人详细询问卖家该房屋租赁的期限何时终止,并向其索要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以避免类似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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