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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盛锦园、大自然家园、江锦家园房产拍卖

2013年05月27日 09:45:22 来源:温州网 查看评论

  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6月14日上午10时,在温州新南亚大酒店四楼百乐厅,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温州市吴桥路鸿盛锦园3幢101室、102室、103室房产,非居住,建筑面积分别是206.01㎡、121.10㎡、125.69㎡,土地使用权类型均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46.55㎡、27.36㎡、28.40㎡。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带租赁(租期至2019年11月30日止,买受人继受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如有权向承租人收取2012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租金等),整体拍卖,不包含内部装修等未列入评估范围的财产。起拍价:950万元。(保证金100万元,案号:【(2012)浙温执民字第250号】)

  2.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江锦家园1幢1801室房产,住宅,建筑面积299.44㎡,土地使用权面积18.23㎡,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双证齐全。起拍价:620万元。(保证金65万元,案号:【(2008)浙温执民字第557号】)

  3.温州市汤家桥大自然家园1-5幢地下车库1249号,非居住,建筑面积37.92㎡,有房产证、无土地证。起拍价:21万元。(保证金3万元)二、咨询、报名、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6月13日下午5时正(工作时间)。

  三、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东游路东游大厦三楼。

  四、展示地点:标的现场。

  五、注意事项:

  1.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

  2.届时请标的执行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及其他优先权人到场,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3.因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对标的中止(撤回)拍卖。

  4.以上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类型均以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上记载为依据。如有差错,以委托资料为准。

  5.上述标的设有保留价。有意竞买者,请带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收据办理报名手续。成交者,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保证金以6月13日下午5时之前到达法院、拍卖行账户为准。1-2号标的保证金账号:333506000012015010505,户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交行信河支行。3号标的保证金账号:737000120105035390,户名: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温州银行金鹰支行

  咨询电话:88355555 88330935

  网址:http://www.prewz.comhttp://www.rmfysszc.gov.cn

  法院监督电话:88018328(中院)

  工商监督电话:89661259

  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7日

[编辑: 李茜茜]
关键词:温州 拍卖房
转发到:温网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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