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3年度乌鲁木齐市新建商品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2013年4月1日
关于发布2013年度乌鲁木齐市新建商品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全文)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3年度乌鲁木齐市新建商品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2013年4月1日 [编辑: 温州淘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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