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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将至,不少公墓又该交管理费了,“公墓20年的使用期”再次引起市民的担忧。如果按照这个年限,南宁市有些墓地已经使用到期。到期后的墓地如何续期呢?近日,记者走访了墓园、民政部门
市民担忧:到期墓要高价续约
连日来,不少市民到墓园询问。“20年使用期限”的说法不只让那些到期墓地的购买人心存疑惑,同时也让那些欲购买公墓的人也举棋不定。
“1999年我给父亲买的墓位,已有14年了,还有6年就到期。今天,墓园方告诉我到期不会另外收取高额费用,但我还是有些担心。”3月28日,市民袁先生来到南宁市青龙岗长安园扫墓,虽然墓园方有所承诺,但他称:“如果再过6年还要花几万元钱再次购买墓地,我可能会考虑采取别的方式保存骨灰。”
同样,市民黎女士2009年花了3万多元钱在佛子岭公墓购买了一个生态墓位。黎女士对20年这么短的使用期限不大理(楼盘)解,她算了笔账:3万元的墓地使用20年,相当于每年1500元的租金,每个月125元的租金,“租金昂贵不说,过了20年,如果再买墓地成本太高”。
墓园回应:续交护墓费仍可继续使用
针对市民的担忧,记者采访了市区几家墓园的管理方。
南宁市青龙岗长安园工作人员青兰芬介绍,墓园在处理使用周期满的墓位时属于比较尴尬的角色。该墓园最早的一批公墓是在1992年设立的,目前已有部分墓位超过“20年使用期限”。由于政策尚待完善,墓园方淡化了“墓地使用期限”的概念,“只要缴纳了相关管理费用,就可以继续使用”。
收取护墓费的方式上,青龙岗长安园也比较灵活。在该墓园购买墓地的,购墓费中包含5年的护墓费,5年期满后,购墓人可按照最短一次性交两三年、最长一次性交10年护墓费的方式续费。
佛子岭公墓负责人陆志峰介绍,在该公墓,市民购买墓地时,购墓费里就包含了10年的护墓费,每年120元到300元不等。包括佛子岭公墓在内,南宁几家墓园对于“20年使用期限”后的墓地,在缴纳护墓费的前提下,均默许继续使用。
欠费处理:长年不缴费将视为无主墓
去年在青龙岗长安园购买了两个墓位的黄女士不解:为什么续租20年只需花几千元护墓费,而首次使用也是20年却要花数万元呢?几家墓园解释,市民买墓位时的几万元费用里包括了占地费、公共设施费、建墓费、护墓费4项,其中护墓费只占“小头”。续租20年交的仅是护墓费,所以只需几千元。
每年清明节小长假时,交护墓费的人都络绎不绝,虽然绝大多数购墓人能够主动交费,但也有因后代迁移或其他原因失去联系的购墓人没有交费。如果使用期限到期,长年不交护墓费的墓位,将被怎样处理?几家墓园表示,可能会考虑将墓位当做无主墓处理。
据了解,有关欠费墓位的处理方式和办法,全国和地方没有出台相关办法,超期多少年不缴费视为无主墓也很难明确。今年召开的广西(楼盘)殡葬行业年会上,没有公墓提出长年不交护墓费的问题,“大多数购墓人一般都能主动交费”。对欠费墓位,目前墓园在多方联系购墓人的同时,仍会派工作人员照常维护。
解疑答惑:“20年使用期限”是误读
针对社会各界对“墓位20年使用年限”的质疑,去年民政部作出回应:这种提法存在误区,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所谓“20年”的说法应该指管理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
不过,在不愿透露姓名的南宁某公墓负责人看来,民政部的解释不大好理解。该负责人称,民政部1998年提出“墓地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现在解释为“墓位管理费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缴纳”,这似乎存在矛盾。“不过无论如何,民政部的解释,不仅让购墓人消除了心中的疑云,也让各墓园处理所谓超过"20年使用期限"的墓地时有章可循”。
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黄让千称,从我区的实际操作情况来看,“20年使用期限”也就是缴纳护墓费的周期。自治区民政厅提醒,购墓人在签订墓地使用协议时,一定要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护墓费的缴纳周期、价格及各自的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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