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巫溪男子刘某以低价购买公租房为诱饵,骗女网友4万元现金供自己挥霍。受害人得知受骗后向他追要,为躲避追债,刘某竟到公安局报案,谎称家中准备拿来还债的钱被盗了。3月26日,刘某涉嫌诈骗罪,被巫溪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26岁的刘某,是巫溪县城厢镇人。
2012年,刘某通过网络认识了女青年伍某。当年4月底的一天,得知伍某想申请一套廉租房,刘某谎称自己是国土局工作人员,可帮她购置一套公租房,他说:“公租房比廉租房好,今后可归自己所有,还能在当地上户口。”伍某信以为真。
后来,刘某在网上制作了假的购房合同并加盖了虚构的房产公司公章,骗取伍某的信任。伍某先后汇了4万元钱到刘某的账户上。交钱后,购买公租房的事一直没有下落,伍某最终知得受骗,并要刘某归还4万元钱。可刘某早已将钱挥霍了。
为了躲避伍某的追讨,刘某今年3月13日上午,到巫溪县公安局刑警队报案,称自己家里3.4万元现金被盗。民警调查发现,刘某不但报了假案,还有诈骗嫌疑。刘某哪想到,自己精心导演的一出戏,最终被民警揭穿,结果自投罗网。
[编辑: 李茜茜]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温州网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