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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二手房市场很“淡定”

2013年03月28日 17:57:51 来源:扬州新闻网-扬州晚报 查看评论

  25日,广东省政府发布了《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率先发布了“国五条”的省级细则,但不少人注意到,此次广东版的细则对于二手房征收差价20%的个人所得税并没有作出详细的解释。尽管江苏省细则尚未出台,但其他地方细则的出台是否对扬州二手房市场产生影响?记者就此进行了探访。

  市场探访二手房交易市场很“淡定”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扬州市房产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内的人流量,相比之前“国五条”发布时蜂拥而至的人流,少了很多,二手房交易市场呈“淡定”状态。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昨天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的市民并不多,“从数量上来说,比周一人数还少了一些,并没有出现"国五条"出台之初交易大厅人满为患的景象。”

  同时,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到昨天办结为止,共办理二手房过户缴税业务167笔,“与前一天的174笔相比还少了一些。”工作人员表示,从数据上看,没有出现爆发式集中办理过户手续等情况。

  据我市几家房产中介介绍,前往中介公司咨询二手房信息的市民并没有显著增加。“3月份买卖二手房的人一直很多,有需要的基本都已经把手续办好了,广东的细则出台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我市一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市区一房产中介公司总经理仲子琪表示,因为“国五条”从3月初就发布了,“经过这么长时间,已经有了一个缓冲期,之前大家都在与地方的具体细则抢时间,所以现在该办理的基本上都已经办理了,市场已经开始趋于平稳状态。”

  办理过户多在跟江苏版细则“赛跑”

  昨天,确实有些市民是看了广东版的细则后前来办理过户手续的,但是更多的市民则是冲着“江苏省细则本周内将公布”这条信息,赶往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的。

  正在办理过户手续的尹女士告诉记者,她是看到广东细则出台后才急着赶来办过户手续的。“我买的是一套苏北医院附近的学区房,40多平米,因为是老房子了,现在差价比较大;而且这套房子不是卖方的唯一住房,如果江苏细则出台之后确实要按20%征税的话,税款就比较多了。所以还是趁着江苏细则公布之前把过户手续办好比较踏实。”

  而在一旁办理手续的丁先生也表示,他主要是考虑到快到月底了,他们家的住房是自建房,母亲想把房子过户给他。“因为现在除夫妻之间可以凭结婚证明互相更名转让外,其他任何亲属关系转让、更名均属二手房买卖交易过户。”丁先生告诉记者,这样一来,如果月底江苏省细则出台了,他就怕到时候要交的税就多了,“所以赶紧趁着我省的细则未出台前来办理过户。”

  市民反映

  希望江苏版细则能更详细

  不少市民更关心我省出台的“国五条”细则会是怎样。“广东细则中并没有把二手房征收差价20%的个人所得税作详细解释。”市民王女士说,这样一来,她觉得这样的细则发布就没有实质上的意义。“因为实际情况中各种类型的房屋很多,虽然广东省的细则排除了保障房,但是还有自建房、房改房等其他房屋,这些房屋今后的差价如何计算,如果不一一说明,肯定还会误伤一些需要房屋的买房人。”王女士表示,月底如果江苏省的细则出台的话,希望能够考虑得更“细”一些。

  同时,仲子琪也表示,中介公司的人员目前也在密切关注着我省即将出台的细则,“因为在未出台细则之前,我们接待的不少客户都出现了差价计算困难的现象,而且各类住房都有其特殊性,如果一概而论,往往就会伤及无辜。”实习生王蓓蕾记者何晶

  专家观点

  细则不“细”

  会误伤无辜

  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房地产营销专家蒋旭峰。蒋旭峰表示,他目前也在密切关注各地出台的“国五条”,对于广东版的“国五条”细则,他认为可能在今后的实施上会引起一些麻烦。“广东的细则没有把最关键的"20%个税"完全解释清楚。”蒋旭峰表示,“一刀切”的政策容易误伤“刚需”和改善需求者。

  蒋旭峰表示,要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征税“公平化”,根本上还是要解决房产信息联网问题。“只有真正做到房产信息全省、全国联网,才能实现房产各方面税收的实质上的"公平化"。”蒋旭峰表示,如果没有联网,一个人在全国有多套房,但他可能在每个城市只有一套房,这样的炒房行为在房产信息没有联网之前是无法遏制的。

  【媒体聚焦】

  媒体称江苏版细则

  本周公布

  3月26日,《扬子晚报》刊发报道《广东首推“国五条”省级细则苏版细则本周将公布》,该报道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人士表示,根据国家的统一要求,各地必须在三月底落实“国五条”的相关文件,因此江苏细则本周内也肯定会公布,不会拖后腿。届时,将会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的形式发布。该人士还透露,作为贯彻“国五条”的省级文件,我省的细则将会对应国家的要求,逐一予以细化。

  报道称,江苏细则是否会像广东一样以转发国家文件为主,还是有可操作的具体做法,目前仍是个未知数。不过,有业内人士分析,作为首个发布的省级细则,广东省的文件多少有一些样板意义,预计此后出台的各省细则,也都以重申、强调为主。 (据新华社)

[编辑: 李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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