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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当下买房尽量缩短交易时间

2013年03月14日 09:42:36 来源:温州商报 查看评论

  “国五条”等房产调控政策的出台,不仅对房产市场掀起波澜,而且给那些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仍在交易过程中的购房双方也带来一系列问题。

  日前,有市民来电询问,他于几个月前购得一套安置房,因当时房屋尚未进行初始登记,双方至今仍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现因国家税收政策即将发生调整,如按照新调整后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他将为此多支出很大一笔的费用。记者就此问题联系了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周正平律师,周正平律师认为,目前各地新的税收政策还没有开始执行。但从国家此次政策调控的目的来看,其利用税收政策抑制投机性买卖的意图是明确的,因此对不符合免税条件的交易双方来说,必然会为此多支付一笔税金,交易成本也将明显增加。而按照我市的二手房交易的习惯,买卖双方一般会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均由买方承担。

  因此,作为购房一方,应尽快催促卖方办理过户手续,缩短交易时间,以避免交易过程中产生不可控制的风险,增加购房成本。对于因另一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如还不具备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条件的房产,如仍全部由买方承担全部税收,确实有失公平。因此周律师提醒,如出现非因本方原因无法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的,应与卖方进行沟通,双方都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交易过程中的税收问题进行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以免产生纠纷。

  同时,周正平律师也提醒,如果购房者最近确实看上一些性价比较高的急卖房,产权能过户最好抓紧过户,暂时还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因交易产生的税费应该由哪方负担等条款,应该注意风险预防,不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编辑: 李茜茜]
关键词:二手房 国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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