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国五条”出台已经五天,相关细则依然静悄悄,目前惟一可见的呼应来自国土资源部(国土部)。
据中广网昨日报道,2月22日,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汇报会上指出,“要准确把握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复杂形势,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房地产调控,确保房地产用地市场平稳。”
国土部一位知情人士告诉早报记者,2月22日举行的会议,主要是响应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房地产调控的表态。
国土部强调“市场配置”保持正常地价形成机制
根据会上胡存智的表态,国土资源部门作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主要参与者,“要树立房地产调控的共同责任意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多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同时主动与发改、规划建设、财税、金融、工商等部门建立联系,建立房地产调控信息共享机制,寻求共识,相互配合,形成政策合力。
具体到2013年的房地产调控,胡存智着重提到了“努力保持土地供应总量基本稳定”的五项措施:
一要保证充足的增量,在编制今年的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时,要统筹考虑,提前安排;
二要快速释放存量,要加大工作力度,促其尽快形成住房上市;
三要继续加大盘活闲置地力度,按照新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加大工作力度;
四要运用多种手段,均衡供地;
五要保持正常的地价形成机制,坚持通过市场配置土地资源,按供求规律保持土地供应总量,消除异常信号及波动,避免地价信号被利用,造成市场恐慌。
事实上,早有论者指出,2月2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看似没有太多新意,但在会后新闻稿的表述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内容:“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短期内热点城市和中心城市住房供求紧张格局难以根本改变。”
正是基于上述认识,“国五条”前所未有地强调供给,明确了住房用地供应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供地的硬性指标:“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国土部的表态:研究调控配套政策
换而言之,市场调控意识得以强化,政府职能转变可期。
胡存智在全国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汇报会上亦提到,2013年房地产调控要“增强针对性,突出差异性”。在为此提出的8项措施中,“编好计划,指导好供应,引导好预期”位列第一;“提高市场调控和运作水平”位列第三;“切实抓好保障房用地供应”位列第四。
排名第二位的是,“明确异动城市,提高调控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深入研究房地产调控的配套政策”,则列第七位。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展研究所所长李战军认为,现在的核心问题是看政府会继续调控,还是加强调控。其中,最关键的在于两点,财政、税收和信贷政策是否会加码政策,地方政府是否会跟进,“两会之前,这两天(加码政策)不出就很难出。两会之后,不排除出加码政策的可能性,但宏观经济低迷,且政策一出会引起股市大跌,需要权衡。”
李战军认为,即使不出国五条,房价大幅上涨或者下跌的基础都不存在,房价反弹完全在可控范围内。其实,2012年各省市都有房价控制目标,虽未公开披露,但是有上报给住建部,大多数城市的房价涨幅都低于其城市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当地GDP增幅大抵相当。另外,从1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来看,新房同比下降的城市有16个,二手房同比价格下降的城市有34个,诸如海南、浙江等省市价格下跌已有一段时间。
他透露,上海最近小范围做了内部讨论,有关房地产形势和应对措施,但是还没有形成实施性的方案,也未提及房产税扩容。
李战军认为,若上海出细则,有三点值得讨论:第一,外来务工人员如何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第二,继续落实房价控制目标;第三,房产税扩容,存量房是否纳入征税范围。(编注: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的决定后,财政部、住建部已经着手开展“房产税试点扩围”候选城市的筛选工作。如果该项工作进展顺利,“两会”之前,对于房产税试点扩围将形成初步思路。目前,包括湖南、湖北、安徽等在内的多个省份,已经在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前,陆续将本省房产税试点的“技术性方案”或课题研究报告上报至财政部。其中,湖南、湖北进行的“技术方案研究”已涉及到房产税试点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归并征收的问题。报道称,当前最为敏感且尚不明朗的问题在于,是否在本次扩围中,直接加入北京等房屋权属复杂的特大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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