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去年的连续两次利率下调后,不少市民的住房公积金月供房贷额从本月起也相应减少。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通告》。
按规定,于2012年7月6日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从2013年1月1日开始调整为按现行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首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贷款期限5年期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4.00%;5年期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4.50%。改善性二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贷款期限5年期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4.4%;5年期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4.95%。
以首套房贷款总额60万、20年期的公积金贷款计算,调整前,贷款利率为4.90%,月供3926.66元;调整后,贷款利率为4.50%,等额本息月还款为3795.9元,月供比原来少了130.76元。
贷款利率调整后,近日来住房公积金各管理部、分中心将通过短信的方式告知借款人有关贷款的具体月还款额。同时,也提醒各借款者在还款账户中存足资金,以便于贷款本息的扣收,避免产生逾期,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如借款人在2013年1月15日前未收到短信的,可电话咨询住房公积金相关管理部、分中心。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967366;鹿城管理部:88999062;瓯海管理部:88525495;龙湾管理部:86388703。商报记者夏晓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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