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今日于此间联合发布《中国财政政策报告》。该报告认为,要实现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目标,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政府住房保障的责任将不能仅着眼于现有城市户籍居民,而应覆盖到在城市居住的所有居民。
报告称,中长期内住房保障的目标应确定为:保障所有在城市生活的人群拥有“可支付、合理、适宜的居住空间”。
为实现这一政策目标,报告认为:特定时期采取以行政手段控制住房市场有其合理性,但在长期内应放弃单纯以房价为调控目标,而应重视人们居住空间的合理化和可支付性,采取以经济利益调节、市场化管理手段为主体的住房保障政策框架。这一政策框架的基本思路可概括为三大主体政策和两大配套政策。
三大主体政策是:形成市场化住房与保障性住房协调发展的住房供给体系,采取多种手段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以保有环节差异化房产税调节市场化住房价格;基于市场化原则管理保障性住房,增强保障性住房的资产属性。三大配套政策包括:加强中央政府住房保障领域总体规划职能,强化地方政府承担住房保障责任的激励;启动市政债解决城市建设资金需求问题;有效提升住房保障社会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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