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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护老房子要打破常规思维

2012年11月13日 17:18:23 来源:杭州日报 查看评论

  近日,《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初审,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部条例除了从地方立法角度升格了历史建筑保护力度,在保护思维上也有不少亮点。例如,草案取消历史建筑50年认定期限,这有利于对不符合年限要求而又具有人文历史价值的老建筑进行挂牌保护。又如,草案确立了“先予保护”原则,即对“疑似历史建筑”先保护起来,暂停拆除或施工。这样做,有望改变以往考古铲和挖掘机抢速度的尴尬局面。

  特别是,草案由鼓励购买或租用历史建筑变为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助、技术服务等方面参与保护工作。这等于确立和重申了历史建筑以保护为主的理念本位,对今后工作具有方向性的意义。但从现状来看,由于当前进入历史建筑保护领域的社会力量薄弱,相关公益基金匮乏,要真正实现借助社会力量加大保护历史建筑的目标,可能还需要较长的培育和发展过程。如何采取政策激励,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将是摆在今后的重要议题。

  针对这一问题,需要进一步厘清保护、利用与开发的关系,使历史建筑在合理利用中得到更好的保护。对于历史建筑,首要原则当然是保护,但保护不是死板地把建筑物修缮了关起大门来。刚参加过一场相关讨论,有识之士就指出,保护历史建筑不仅是保护建筑物本身,附着于建筑物、历史街区的人群及其生活方式也非常重要。一座空荡荡的老房子,可能只有文化观赏价值,如果有人生活在里面,则会形成立体的、活泼的人文景观。所以,在保护的同时,有必要注重合理利用,让老房子变得灵动起来,发挥其承载历史文化的功能。

  话又说回来,合理利用不等于过度开发,更不等于把历史建筑变成牟利工具。合理利用的目的也是为了保护,而不是从中榨取老房子的剩余价值。因此,还有必要对如何利用历史建筑加以限定条件,拒绝可能对建筑物产生结构性破坏、影响其人文价值的活动。我就比较不赞成那种把老房子拿来开餐饮店的做法,这除了会产生大量生活垃圾,还可能因为照顾消费者需求而对建筑物进行大规模内部改建,进而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

  历史建筑的保护手段可以不同,但关键是要把保护措施落实到位,使其不偏离政策本意。在地方立法基础上,今后还需打破常规思维,大胆创新,进一步完善老建筑的保护和利用细则。简单讲,就是在加强保护的同时,还有必要注重如何合理利用,使二者相得益彰,让老建筑焕发活力,延续其文化生命力。(评论员魏英杰)

[编辑: 李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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