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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楼市调控“限利” 如何操作成焦点

2012年10月23日 17:39:28 来源:和讯网 查看评论

  近日,陕西省住建厅和省物价局联合下发的一份通知可谓给了开发商“当头一棒”。这份题为《关于加强商品房价格成本利润测算进一步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祭出了限制房企利润的狠招。

  继楼市调控政策限贷、限购、限价之后,限利这一新的“限字”调控政策出台,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

  限利润新政横空出世市民欢喜房企发愁

  记者在陕西省住建厅网站“陕西建设网”上看到,这份《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地应按照土地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销售税金等项目,根据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及当年涉及建筑的各项价格指数测算出较为准确的开发成本。在这个成本的基础上,房屋最后的售价只能加上10%左右的“合理利润率”。

  《通知》还明确要求,各区域住房销售价格区间必须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超出价格区间的商品房将无法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也无法取得预售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10日内,要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的新建商品住房的水、电、气、暖、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及其他属于购房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费用,都必须包含在房价中,不得另行收取。

  据陕西媒体报道,实际上,在全国和地方两会,有关公布商品房成本价的提案和议案一直都有。陕西出台这一政策,可以说是对国家政策和民间声音的呼应。

  陕西省住建厅和省物价局有关人员对媒体表示,这是“响应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要求,希望引导大家购房理性消费”。通知的出台,一是要防止房价反弹,二是让老百姓对商品房成本心中有数,刚需购房该出手就可以出手。希望开发商既有利润,老百姓也能买得起,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和健康发展。

  政府能否控制利润率?争论双方各执一词

  该《通知》的横空出世博得了不少当地市民的赞同,然而对于开发商来说却犹如“晴天霹雳”。房地产开发商的利润被限制在10%左右,甚至不如餐饮等行业。

  新政首先引起争议的一个焦点是,陕西省政府住建厅和物价局限制房地产开发商的利润是否合理?有网友在微博里说:“政府控制利润率是倒退回计划经济、否定市场的行为。”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也在微博上表明态度,他认为:“这个规定既违反市场经济规律,又严重违反价格法和房地产管理法。”

[编辑: 李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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