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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出新政 工业企业容积率上限放宽至3.0

2012年07月04日 10:57:07 来源:瑞安日报 查看评论

  “这个好政策如果早点出来,我们就发财了!”昨日上午,位于仙降工业区的温州永立箱包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康畴接受记者采访时笑着称,他们计划投资1000万元的老厂房改建项目已顺利进入审批流程。改建成功后,可大大缓解用地紧张的实际困难。

  针对我市工业工地不足等实际情况,市政府于今年5月底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引导老工业点连片团块改造,推进土地二次开发提高容积率,受到不少企业家欢迎。

  市住建局副局长黄洪勉介绍,今年6月份,已有117家企业按新政策上报到审批中心,涉及用地966亩。其中,工业改扩建项目已办理规划条件31家,涉及用地面积586亩,预计可新增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按1500元/平方米建安费计算,可形成约8亿元的固定投资额。

  据了解,该《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放宽对工业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等经济技术指标的控制。为便于分类指导,将我市工业项目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城乡规划功能仍为工业的建设用地(如汽摩配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第二类为城乡规划功能已调整为非工业的现状工业点(老工业点)。

  对第一类即规划功能仍为工业的建设用地,容积率按不同行业予以区分,最高放宽至3.0,确属项目需要超过3.0的,按一事一议原则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其他建筑密度、高度,非生产性用房占地和建筑面积比例、绿地率等经济技术指标作相应放宽。对第二类即规划功能已调整为非工业的老工业点,容积率上限放宽至2.5,建筑高度放宽至24米。

  同时,该《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前置,合并环节,并制作了审批流程图。比如,市住建局审批企业改扩建是否符合老工业点改造前置条件时,只需征求环保局意见,不再征求其他部门意见。对建筑面积少于20000平方米的工业项目,市住建局取消初步设计审查,在审定总平面图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对大于20000平方米或高层厂房,合并审批建筑方案与初步设计。鼓励企业集中成片改造,对相邻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改造中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一并纳入改造范围,国土资源部门按对总面积不超过项目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的10%且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部分,可以作为零星用地一并出让或租赁给项目实施主体,待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办理后续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等。

  另外,《实施意见》还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如对工业项目原厂区进行改扩建的,不再补缴出让金;对新增建筑面积减半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工业建设项目免收人防异地建设费等。

[编辑: 李茜茜]
关键词:温州 楼市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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