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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上限金华依旧执行最高40万元标准

2012年04月29日 20:09:42 来源:金华晚报 查看评论

  昨天,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市区公积金贷款对首套房执行首付四成的政策,正常情况下单方最高可贷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60万元。如果每月公积金缴存额超过1000元,或者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超过4000元,可以再上浮10万元,即单方最高可贷40万元,双方最高可贷8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员解释,在没有接到统一的调整政策前,我市依旧执行原有公积金贷款上限不松动。

  据悉,呼和浩特市、南昌市等已经对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进行了调整,贷款提高。近期还有辽宁沈阳、新疆克拉玛依、山东滨州、河南的郑州和信阳等多座城市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额度均在15%至25%之间。

[编辑: 李茜茜]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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