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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支持刚需购房优惠须防非刚需搭便车

2012年04月25日 15:53:57 来源:经济参考报 查看评论

  近日有消息称,住建部正在考虑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将针对居民购买首套住房的优惠政策常态化、制度化,并以此为契机,研究建立一套保证合理、非投机投资住房消费的长效政策机制。

  网民认为,以常态化优惠政策支持刚需,有利于这部分需求的更理性购房,也有利于宏观调控的稳步推进。不过,政策实施过程中要谨防非刚需的搭便车行为。此外,长效机制的建设需要正确的突破口。

  支持刚需是大方向

  署名“巴曙松”的微博说,一个健康的房地产市场,应该是刚性需求占绝对主导的市场,所以坚持满足刚性需求是一个重点。

  红网署名“吴睿鸫”的文章说,目前我国房地产走势已进入一个很微妙的时间节点,由于房价已进入下行态势,即使是刚性需求者也开始观望,期望在一个更低的价位“杀入”,因此,即便房价有所下降,但市场成交量也难以有明显回升。在此背景下,如果将刚需优惠政策制度化和常态化,这不仅有利于满足刚性需求购房者,也有利于宏观经济沿着好的方向发展。

  署名“郭复振”的博客说,对于首套房优惠的制度化安排,有助于让首套房与保障房平滑对接,保障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释放市场合理的购房需求。在目前的经济形势和供需格局下,楼市调控必然是长期行为,因而为了保证调控总体目标,也就是重点解决市场供求矛盾突出的问题、支持保障房建设、严控投机性购房,应当把住房保障内容和支持合理购房的政策制度化和长效化。

  小心非刚需“搭便车”

  《新商报》的文章提醒说,在支持刚需的同时,首先应该对所谓刚需进行有效甄别,以确保优惠政策的公平公正。比如,什么样的人算是刚需?什么样的需求算是居民购房的合理需求?小两口结婚买首套房固然算合理刚性需求,但老两口改善型需求购房算不算?还是说得先将原来的旧房子卖掉,拿着证明才能算?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大的宏观方向,更需要细则的研究落实。曾经,有过不少保障性的住房措施和产品,比如曾经的经济适用房和如今正大力推进的保障房,但各地也不乏有人穿着高档裘皮、开着豪车买到经适房的现象。因此,要避免这些服务于民生的政策措施不会沦为唐僧肉,公正而严格的管理与政策呵护同样重要。

  有网民表示,在常态化支持刚需的同时,必须确保房贷优惠利率严格控制在首套房上,而绝对不许向二套房甚至三套房蔓延。而且,针对首套房的优惠利率,也不能适用到改善性住房需求中。

  红网署名“吴睿鸫”的文章说,必须做好对首套住房的资格审查,制定出严厉的罚则,防止一些人钻优惠政策的空子,谋取私利。与此同时,在房价没有回归到合理价位之前,像限购政策、差别化的信贷等宏观调控高压政策决不能有丝毫放松,避免房地产调控政策前功尽弃,无功而返。

  首套房优惠不妨制度化

  红网署名“吴睿鸫”的文章说,要形成支持首套房购房的长效机制,就要找到合适的突破口。首先,首套住房贷款优惠应当固定下来,形成稳定可靠的制度。银监会应专门针对“满足首套房贷”,制定出细化、刚性的公共政策,并将保障首套房贷作为考核各商业银行的一项硬性指标。其次,税务部门也要针对首套住房出台优惠政策。笔者以为,国家层面不妨制定出符合国情的购房退税政策,直接施惠于普通首次购房者。

  网民“郭复振”说,首套房优惠政策理应视为楼市调控的重要内容,应从以下方面加以制度化。首先在房贷利率上,在目前按揭贷款利率处于历史较高水平的背景下,应考虑为首套房贷利率设定合理的优惠幅度。其次,除了首套房可享有1%契税的优惠外,还应考虑降低首次购买二手住房所负担的营业税,因为二手房事实上已经是城市楼市交易的主力。

  署名“余丰慧”的博客指出,出台优惠政策鼓励首套购房需求,就要把这种优惠政策常态化、制度化,不能因某一个执行者的内部原因和个体偏好而左右摇摆,影响政策落实;更不能在政策执行上各自为政、参差不齐。比如:在首次购房信贷政策上,可以规定不能高于基准利率,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上只能下浮不能上浮;在首套房购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上提出一个参考性标准,比如30%,然后商业银行可根据贷款人收入状况、信用程度等综合风险权衡自主确定首付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20%等。

  (记者于璐整理)

[编辑: 李茜茜]
关键词:房产 刚需
转发到:温网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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