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温州淘房网 > 温州楼市 > 专家观点  > 正文

房产税扩围须先锁定目标

2012年03月31日 14:13:41 来源:中国经营报 查看评论

 

   存量房征税是焦点

  然而不管第二批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城市在哪里,目前达成共识的是,这次房产税试点扩围不会是上海、重庆房产税征收模式的简单重复。

  “上海和重庆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模式,但是目标是一样的。之所以这样试点也是尽量找出代表性,找不同的标本最后看效果,对试点城市来说,最后选择哪个,一方面要结合这两个城市的经验,一方面还要兼顾自己的特点,最后可能就是两个结合并突出自己特点。”王珏林认为。

  从目前已试点房产税的上海、重庆两地情况来看,此次征收范围并未将存量房纳入征收范围,虽然重庆的征收目标群体锁定在高档房和别墅,但是征收范围仍然有限。

  下一步的方案完善,向存量房征税被认为是大势所趋。“征收房产税原则是,多占资源应该多拿钱,比如说别墅,同样的面积如果是普通商品房可以满足更多人居住需求,特别是现行房价过高,与地价飞涨和政府对开发商的税费偏多密切相关,相关部门在考虑税制的时候应该考虑这个因素。”王珏林表示。

  一位试点地区的房产税政策参与者表示,目前向房产“保有”环节征税的税改方案正在进一步研究制定。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提醒说,随着存量房征收目标的加入,房产税扩围的试点将逐步扩大。

  张斌认为,“目前来看,两个试点城市征收范围涉及的人群均在10%以下,那么第二批试点城市首先要明确税种的定位。因为从目前来看,征收人群都是特定人群,而且征收力度也没有达到调整房价的效果,试点扩围的话,应该搞清楚是要调控房价还是要增加地方财政,目的必须明确。”

  而目前在我国还是小税种的房产税早已经是很多国家的重要税种,在税制成熟的发达国家,房产税也是各国财政收入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在中国由于房产税推出的时机,正是房价快速上涨,国家不断加大调控力度之时,因此房产税出台才被寄予了遏制房价的种种期待。杨志勇认为,“与此前房产税试点更多是为了调控房价的目的不同,第二批试点的目标更大程度可能将锁定解决地方财政收入。”

[编辑: 姜珂珂]
关键词:房产税 范围
转发到:温网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评论区

  • 用户名:
  • 密码:
  • 验证码:
  •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温州网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