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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老赖偷卖法院查封房 北京村官差点负刑责

2012年02月27日 09:47:53 来源:北青网 查看评论 手机看新闻 字体:
核心提示: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刑3年的肇事司机吕明,提前出狱后私自卖掉了被法院查封的房产并拒绝支付伤者的赔偿款。记者昨日获悉,房山法院以拒执罪判处吕明有期徒刑3年。房屋所在地的村支书由于认罪态度好并补齐了案款被免予刑责。

  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刑3年的肇事司机吕明,提前出狱后私自卖掉了被法院查封的房产并拒绝支付伤者的赔偿款。记者昨日获悉,房山法院以拒执罪判处吕明有期徒刑3年。房屋所在地的村支书由于认罪态度好并补齐了案款被免予刑责。

  吕明开车将方某二人撞出,方某当场死亡,另一人重伤。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吕明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死者家属15万余元。判决作出后,吕明没有自动履行。死者家属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打探到吕明曾在小祥村买过一栋平房,没有产权,但在村委会有登记和合同。执行法官前往小祥村,向该村村委会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查封裁定书,载明查封此房期间不得办理该房的产权转移、变卖等事宜。

  得知这一消息后,吕明以妻子和儿子没有地方住为由强烈反对执行法官处理该房屋,要求执行法官等他刑满出狱后再执行。后来,吕明被提前释放,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法院先不要卖房。在执行异议处理阶段,执行法官再去调查,却发现该房屋已经由村委会过户给同村一个叫刘某的人。

  法院认为,吕明擅自将房屋转卖他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同时,小祥村主要负责人在法院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没有按照通知书内容履行,鉴于村委会书记主动将此案的剩余案款补齐,免除小祥村村委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编辑: 姜珂珂] 
关键词:法院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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