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名被告人在法庭上,黄明来(左)一脸愁容摄/曹博远
曾因受贿私分国有资产千万获刑15年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又上法庭———
身为华阳房地产公司的董事长,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另一公司的总经理侵占公款金额高达近9000万元。今日上午,该案在二中院开庭,对于指控黄明来予以否认。
上午10点10分,身穿医院病号服的黄明来被带进法庭,走在后面的是另外一个被告人裴海涛。
今年69岁的黄明来是北京华阳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而40岁的裴海涛则是北京东涛房地产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这已经不是黄明来第一次受审了,因犯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2010年8月11日,黄明来被二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此次检方指控俩人的犯罪事实有五项,主要是2004年11月至12月间,黄明来利用职务便利,伙同被告人裴海涛,将华阳公司花家地项目部并入龙阁项目部账户中的资金900万元,以归还借款的名义转至该公司密云分公司花家地项目账户。
然后再以花家地项目利润分配的方式,在北京东涛房地产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未实际投资的情况下,将该款分配给裴海涛任法定代表人的东涛公司。
此后两被告人将该款以东涛公司投资款的名义投入华阳公司龙阁项目部。
此后,黄明来又用各种名义给其女儿购买房产等,涉案金额共计近9000万元。
对于指控黄明来不认可,对检方出示的证据,黄明来不是说不认识、不清楚,就是说证人说的都是假话。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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