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每年春节前,是房东和租户的一个时间节点,大事小事的矛盾都在这个点显现出来。
每年春节前,是房东和租户的一个时间节点,大事小事的矛盾都在这个点显现出来。
最近,在某网站上,诚信档案这一栏的投诉较以往多了许多,不少租户们写下了遇到的烦心事。记者留意到,当中有一些是房东和租户们发生的不愉快。房子退租、转租的高峰期到来,麻烦事也就难免多了起来。
春节快到了,衷心希望房东和租客们的闹心事儿能不再闹心,凡事多替对方想一想。有问题就事先说明白,矛盾少了,大家才能开开心心地过个年。
租客跑了,房子被锁
听说某房东遇到了极品租客。房子年份有点老,好在租金实惠,房东好说话。两个租客都是二十来岁的小姑娘,租下房子的时候双方谈得很融洽,说好租一年。
没想到,租约还没到期,租金也没收全,两个小姑娘却不见了。透过窗子,只见房子的钥匙静静地躺在厨房的台板上。房东急了,想找人撬锁进屋,但租约未满,照理不能强行进屋。显然,两个小姑娘是“跑路”了。房东只能按捺下焦躁的心情,按照小姑娘留下的联系地址发函通知收房,3天后若没有消息,他才能到小区物业申请强行开门。
评价:租金损失只是小事,但租客的行为太“狗血”,怎么着也该打个招呼吧?
一个灯泡引发的不续租
租房子的合同中,通常会规定房东必须确保屋内的设施能够正常使用,非人为的破损产生后,租客及时向房东报修,房东有义务前往修理。这本是一条有利于维护房东与租客关系的条约。可事实并非如此。
刘女士的老房子线路不怎么好,灯泡经常要坏。偏偏租客特别较真,灯泡坏一次,让她过来修一次。半年来,前前后后有个五六次了。房东从家里来回要1个多小时,于是向租客提出让他们自己买了换,钱直接在租金里减掉。可租客就是不肯。刘女士抱怨,“半年租约马上就要满了,我是不打算再租给这对夫妻了。”
评价:“权利和义务”有时候让人冷漠。互相体谅、给予便利才是相处之道。
为了租金,成了包租婆
蔡女士把自己的房子租给了吕先生夫妻。起先,吕先生夫妻付钱很顺利,一口气给了半年的租金,外加2个月的押金。
到了下半年,蔡女士一再打电话给吕先生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但他们却是一拖再拖。据了解,吕先生在某货运公司打工,他说还没结到工资,希望宽限一个月。但一个月后,蔡女士还是没要到租金。多次交涉后,她才知道这对夫妻确实身上没钱,因为他们的工资都得等到春节前才领到。
“早知道这样就不租给他们了,他们也不提前说明下情况。”蔡女士觉得自己快跟电影里的包租婆一样了,得时时讨要租金了。
相关专题:
- 相关阅读:
- 租客跳过“二房东”与房东退租 房东或构成违约2011-10-09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温州网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