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房困难重重
自从2006年温州人赵智强在当地搞了合作建房项目以来,相关的新闻层出不穷。
一开始,有人质疑这是非法集资,建设后期,更有参与者将其告上法庭。而这个全国第一个真正实施的合作建房项目5年多依然没能交房。
曾世平告诉记者,温州这个项目原本只需要3年就可以完工了,之所以拖到现在,就是因为这是一个新事物,社会有太多的质疑和担心。“当初,温州市政府对合作建房也不敢有任何表态,上报给了浙江省政府,浙江省政府又上报给了中央,中央相关部门还派了调查组,但并没有说不能做,这个项目才得以推进。”曾世平说,在建设过程中,项目还出现地下室设计的问题,也影响了项目的进度。
按照曾世平给出的数字,温州这个合作项目最终算下来的价格是每平方米7000多元,同样地段的房价每平方米超过1万元。
在曾世平看来,这样的模式完全可以在北京复制。这种信心不仅来源于温州项目的即将成功,也来源于相关官员的表态。
原建设部副部长宋春华曾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可考虑准市场化的政策性安居型住房,如合作建房,作为保障性住房。他认为,合作建房将有助于缩短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的时间,使效率大大提高。对合作建房项目,政府应提供一些价格低的土地。
就在赵智强要在北京复制温州合作建房模式的消息被报道后,当年北京“蓝城计划”的发起者于凌罡在博客上表达了看法。他表示,希望大家思考什么是合作,为什么合作建房能便宜那么多?更希望大家不要幻想天上掉馅饼,或者有什么救世主。脚踏实地赚钱,比什么都可靠。“合作建房,前提就是大家一起合作。如果参与者只是为了便宜几十万元而来,一切都由发起人包办,是非常危险的。”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认为,合作建房在中国不现实,制约因素太多。“合作建房与以前的单位集资建房相似,但单位集资建房是以单位为主体来集资、组织建设,大家都是一个单位的员工,彼此熟悉,协调起来容易。合作建房则是完全陌生的数百人聚在一起,组织协调的难度太大。”
陈国强说,如果还存在协议出让土地的方式,合作建房还会容易些,但现在土地都是招拍挂,拿地的资金门槛非常高。不仅如此,招拍挂的土地也不能够随意挑选,要面对激烈的竞争。北京的土地市场尤其竞争激烈,全国有实力的开发商都在北京参与竞争。参与合作建房的人都不是特别有钱的人,怎么可能跟大的开发商竞价拿地?
“如果温州的合作建房项目真的成功了,那只能说这是个案的成功,要在全国推广,没有现实的可能。”陈国强说,美国人是可以几个人合伙买一块地,然后找个建筑商盖房子,但我国的土地制度不允许土地自由流动,无法实现这样的方式。
在全球范围来看,合作建房早已是一种成熟的房地产开发模式。20世纪90年代之后,全球房价都处在上升通道中,各国都推出了不少应对的方法,曾掀起了一个公共住房建设的浪潮。
“合作建房最早是在北欧实现的。”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胡景晖告诉记者,这种方式在北欧国家很普遍,但在中国,这就是一个麻烦的事情,因为中国缺少法律上的支持。
胡景晖认为,之所以出现合作建房,就是因为这种方式比普通的房地产开发价格低,也就是说,通过这样的方式建房是不盈利的,而我国没有一部法律对非营利性组织进行严格的界定和规范。怎么发起成立合作建房的组织?怎么拿地、建设?怎么监督这个合作建房的组织机构?
“不仅如此,参与者之间怎么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也是其成败的关键。中国现在还有那么大比例的小区连业主委员会都成立不起来,怎么敢奢望完全陌生的一群人通过合作来建房?”胡景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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