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瓯海段指挥部原副指挥金某“投资”三产安置房指标,17天就“赚”了20万元。金某因涉嫌受贿罪,日前被瓯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本报此前曾报道,2010年10月,温州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产代建项目部负责人吴某,为了在中标项目建设过程等方面获得帮助,向瓯海区郭溪街道原党工委书记池某行贿。假借买卖三产安置房指标的名义,让池某出资70万元。17天后,吴某返还池某90万元,变相行贿20万元,池某予以收受。池某受贿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吴某当时向池某行贿的中介人,就是时任西排工程瓯海段指挥部副指挥金某。吴某曾以同样的方式,由金某出资“投资”安置房指标,变相贿赂金某20万元,金某予以收受。检察机关另外查明,金某还收受他人财物价值1.9万元。
检察机关表示,从近年来查获的案件分析,受贿方式更加隐蔽,由以往主要收受现金,向入股分红、低买高卖等形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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