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是各地方政府上报“房地产调控工作落实情况”自查结果的最后期限,作为房地产调控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已经开始汇总并评估各地方政府,尤其是来自二三线城市的自查汇报与总结。
7月底,住建部向地方政府下发自查工作主要对照的5项标准,而这5项标准将成为二三线城市是否应出台限购措施的主要参照系。目前,超过2/3的地方政府已经将对照自查的总结报告上报至住建部,这之中亦包含了即将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若干。
在此之前,浙江台州出台限购令,从而成为首个执行限购令的三线城市。而针对那些在8月31日尚未上报相关自查结果的城市进行督促的同时,住建部已经开始筹划,对于个别应出而未出限购令城市的地方行政负责人,进行“约谈”。
2/3城市自查上报“根据我了解的情况,地方政府这一次表现得还是比较积极的。到8月31日的时候,大部分城市都上报了对照‘5项标准’自查的结果,至少有2/3。”9月1日上午,一位接近住建部的权威人士称。
7月底,住建部向各地方政府下发通知,要求按照5项标准对各自落实房地产调控措施的情况进行自查。这5项标准包括:一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处于房价涨幅前列的城市;二是,将省内所有城市今年6月份的住宅价格与去年底的住宅价格做一个比较,涨幅较高的二三线城市;三是,今年上半年成交量同比增幅较高的城市;四是,外地人购房比例较高的城市;五是,群众对当地房价反应强烈、认为调控政策执行不力或不到位的城市。
浙江省住建厅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五项标准事实上将成为地方政府是否出台限购措施的衡量标准。山东省住建厅一位官员则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证实,按照住建部的要求8月31日是上报的最后截止日期。
9月1日,住建部一位官员在向记者谈及此事时表示,相关汇总工作正在进行当中,住建部将对地方上报的自查情况予以评估,并根据地方政府的自查结果、处置方法给出意见。但对于所谓的“处置方法”是否就是“二三线城市限购”,他未予正面评论,而只是强调目前进行的所有工作,都是落实国务院关于房地产相关调控部署的工作。
前述接近住建部的权威人士称,至8月31日,仍有少部分地方政府未向住建部上报相关自查汇报。“通常情况下,都会有个别省份因为工作量、工作进度的原因,会推迟上报相关材料一段时间,住建部正在催促,按照惯例,过一段会有分类处置的办法。”他说。
所谓“分类处置”,即是对“迟报”原因的分类,如技术原因、工作量原因导致的“迟报”和“主观故意”的“迟报”。不过,对于目前哪些地方政府未上报相关自查汇报材料,住建部官员表示不便透露。
对比评估记者了解到,对于此次地方自查效果材料的评估,住建部保持着“相当谨慎”的态度,一位内部人士表示,这种谨慎主要是来自于国务院对于目前房地产调控工作的空前重视以及由其转化而来的社会舆论压力。
2011年6月底,国务院常务办公会,提出“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应采取限购措施”。随即,与国务院要求几乎同步,住建部开始着手起草新一轮的限购城市名单,并与地方政府展开积极沟通,至8月中旬,住建部已陆续和20余个城市达成“新限购”协议——8月底,浙江台州发布限购政策,遂成为首个限购的三线城市。
浙江省住建厅的一位官员向记者表示,在沟通过程中,住建部的态度和立场十分强硬,“没有什么可商量的余地”。
中国房地产协会一位人士告诉记者,与外界理解的情况不尽相同,本次自查的效果评估工作并非只有“限购与否”一部分,而是也包括对地方既有的、已经出台的调控政策效果的评估,“将两部分内容综合起来判断”。
记者了解到,对于已出台限购城市中,部分城市对主要商品房供应区域不限购,而只将限购政策锁定在非主要供应区域的做法,住建部在此轮评估的过程中持保留态度,部分住建部官员认为,这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限购政策的效果。
“根据目前已上报对比5条标准的自查情况,住建部会和自己信息直报系统显示的相关情况做一比对,对于自己认为不属于5条标准应执行限购政策、但住建部信息直报系统显示符合限购标准的城市,住建部将给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该限购的一定要限购。”前述权威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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