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浙江省国土资源部门出台规定,严禁市县未经省级审查通过擅自发布土地出让公告。
记者17日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公布的通知中获悉,省国土资源部门将加强对市县出让公告的审查和监管,未经省级审查通过,不得发布出让公告。凡发现超面积出让、捆绑出让、“毛地”出让、住宅用地低容积率、出让主体“量体裁衣”设定唯一性、排他性的竞买或投标条件等违反政策规定的出让公告,将立即予以撤销,责令重新拟定出让方案。
而且,对多次发布违规出让公告的市、县(市、区),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将予以通报。对违反规定出让的,将责令终止出让行为,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还在通知中规定,要切实加快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速度,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建设力度,以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供地为重点,保持合理的房地产投资和开发建设用地规模,引导预期,平抑房价,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记者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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