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有“招拍挂”出让方式不变的情况下,探索将此前在北京等地试点的“限房价、竞地价”或“限房价、竞保障房面积”出让方式加以推广,进而解决目前在土地出让过程中广受诟病的价高者得,这是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在昨日国新办举行的2010年国家土地督察公告相关发布会上透露的消息。
所谓土地招拍挂制度,主要指土地出让的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但是由于在实施中存在价高者得的现象,这种单纯以竞价高低为出让标准的形式无形中推高了房价,引发了一些诟病。
对此,甘藏春表示,招拍挂制度的确立,将土地的“市长价”,就是市长和开发商谈判的价格,转变为真正的“市场价”,未来完善土地出让制度也会在此基础上,不会改变最基本的土地出让方式。
“完善招拍挂制度要根据现在中国经济社会变化情况,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的各种因素。比如,在有一些保障性住房的供地上,可以限房价来拍地价,这块地土地规划条件确定之后,房价最高只能这么高,在这个基础上,谁出的地价最高,当然给谁。
对于甘藏春提出的“限房价、拍地价”即前不久在北京等地试点的“限房价、竞地价”的土地出让方式,由于限制了未来上市商品房的价格,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开发商的“疯狂拿地”,从而通过遏制地价实现调整房价的目的。
“限价商品房作为土地出让方式的转变,已经成为了房地产调控的一个手段。”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认为,全面推行“限房价、竞地价”的土地出让方式来控制房价,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因为一旦这种类型的住房供应起来之后,对于周边商品房的价格会起到触动作用。
除了“限房价、竞地价”外,“限房价、竞保障房面积”等全新的土地出让模式此前也在北京进行过推广,甘藏春表示,上述方案在国外也有相关经验,也可以探索,目前国土部正在总结完善一些地方的经验,将出台规范性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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