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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版楼市调控新政开始实施

2011年03月15日 09:10:14来源:温州网–温州商报责任编辑:应胜培字体:【大】【中】【小】
简介: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能提供相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新房,超购不予发放房产证。

  温州网讯 温州版楼市调控新政昨天正式实施。昨天下发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透露,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能提供相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新房,超购不予发放房产证。

  今年2月23日,第4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房产新政的实施意见。按照新政,暂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能够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其在本市内购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意见还明确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我市还将增加土地有效供应,合理安排土地供应上市时序。3月底前,必须向社会公布本年度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接受社会监督。市区每年各类住房开发用地供应量要达到1500亩以上,保障性住房、旧住宅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其中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20%以上。我市还将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记者 刘彩玲 周俊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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